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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4年“新闻宣传季”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日期:2014-12-13 8:48:24 人气:

    金办发〔201466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4年“新闻宣传季”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乡县委办公室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15

    关于开展2014年“新闻宣传季”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4年是市委、县委提出的“提升年”和“显效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提升、显效”做文章,经济社会取得了快速发展,各个领域取得了明显地积极变化。为全面介绍我县发展成果,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唱好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经研究决定,利用今年第四季度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新闻宣传季”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上大报、上联播、上头条、上重头稿”作为主攻方向,把宣传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方位、新角度、多层次地宣传报道我县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成果,在全县兴起一轮新闻宣传的热潮,扩大金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唱响主旋律,扩大影响力,拓展延伸力,提升吸引力,增强凝聚力。

    (一)宣传重点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各级各部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社会民生事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等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报道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和基层出现的新人新事,为树立金乡对外形象,实现金乡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发稿任务分配

    各镇街、园区(景区)、县直部门单位要不断增强宣传意识,增强宣传功能,制定政策、安排任务、建设队伍、落实责任、改进方法、创新机制,力促全县新闻上稿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新突破。(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2

    三、考核奖惩

    (一)考核认定

    考核内容为各镇街、园区(景区)、县直部门单位新闻报道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要求落实及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方式采取平时动态考核和年终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各镇街、园区(景区)、县直部门单位需在活动期间每周五之前,将本单位本周用稿情况报县委宣传部外宣办(邮箱:jx8731366@163.com,需提供稿件标题、作者、刊发时间、字数及链接地址等)。同时,将原稿妥善保存,以备存档。各镇街、园区(景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对材料申报和稿件统计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凡不能提供证明其真实刊发情况的稿件一律不予登记确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

    (二)定期通报

    活动期间,对各镇街、园区(景区)、县直部门单位发稿情况每周统计一次,并根据积分情况排出名次,统计结果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三)奖惩兑现

    对被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实行奖励制度,以刊播的新闻媒体原件为依据。对履行新闻报道职责好、成绩突出的镇街、园区(景区)、县直部门单位授予“全县新闻报道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发稿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全县新闻报道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年底进行表彰奖励。凡在各媒体刊播的有偿稿件、文学作品、杂文、论文以及非新闻类稿件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对未完成报道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