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园区防洪排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园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经济开发区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群防群治”的方针,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根据《关于印发〈金乡县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的通知》(金城指〔201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开发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组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开发区管委设立区防汛排涝指挥部,负责统筹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负责承办全区防汛排涝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区雨情、水情和灾情等情况,组织协调全区防汛排涝工作;贯彻执行全区防汛排涝指挥部关于洪水调度的命令和指示。
(二)区防汛排涝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全区防汛的宣传动员和协调工作。
财政局:负责防汛排涝资金筹措及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防汛排涝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规划建设局:负责解决区内排水管道设施的防洪问题,负责防汛排涝机械的组织落实,督导各在建工程做好防汛排涝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督导区内企业做好防汛排涝工作。
环安局:负责督查区内企业污水排放情况,检查区内管网是否有雨污水混流现象。
开发区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排涝救灾引发的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环卫分局、园林分局:负责道路两侧排水口的垃圾清理。
四、预警机制
(一)当县气象部门预测、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涝灾害时,开发区防汛排涝指挥部迅速启动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二)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值班负责人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区防汛排涝指挥部;发生洪水地区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汛排涝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值班负责人及时向区防汛排涝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送区防汛排涝指挥部,并对灾情进行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五、重点地段预防措施
(一)重点路段:对中华路、金曼克大道、金珠路、崇文大道、金水路等重点内涝路段,要加大巡查力度,提前入手摸排管网标高及区内沉井排查清淤,及时跟踪检查排水情况,确保畅通,必要时调配排水机械设施进行排水。
(二)排水沟渠:对惠民路南侧明沟、新华路东侧明沟、高庄排灌站等进行严密水位监测,发现涵闸设施陈旧、老化,蓄水水位低时及时与高庄村或水利局联系按需进行维修更换,汛期来临时,要安排专人严防死守,及时清淤地沟、加固塘坝,严防内涝。
(三)对区内企业,要落实防汛自保措施,检查生产区内排水排污管道是否畅通,对易受洪水威胁的车间、厂房、仓库、低洼地段、排污沟、排洪沟等重点部位要提早部署和重点防范。
(四)对区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工棚、围墙、土方边坡、施工用电设施、悬挂物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要特别加以防范。汛情来临前要对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及时整改。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停工,防止发生意外,确保安全渡汛。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各部门按要求储备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做到定点、定数、定联系人,随时准备调运,确保调得出、用的上,满足抢险急需。
(二)应急队伍保障。防汛抢险队伍为:群众抢险队伍、工程抢险队伍和基干民兵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工程抢险队伍主要提供对抢险设备的保障,基干民兵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三)运输保障。办公室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突发洪水时及时调配抢险、救灾车辆。
(四)安全保障。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五)资金保障。财政局负责编制防汛排涝预算专项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本预案自2015年6月28日起实施,至2015年10月20日终止。
附件:1、金乡经济开发区防汛排涝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
2、金乡经济开发区防汛排涝指挥部值班表
金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28日
附件1:
金乡经济开发区防汛排涝指挥部领导小组
名 单
组 长:陈 涛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留元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徐友芝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财政局局长
张红秋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规划建设局局长(防汛排涝指挥部总指挥)
李 栋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隋志国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霍彦同 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李 磊 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于 伟 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吴传新 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国际 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
王海新 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赵 崴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防汛排涝指挥部副总指挥)
孙宏伟 金洲投资公司经理
周慧凯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科科长
李 赞 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科科长
附件2:
金乡经济开发区防汛排涝指挥部值班表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2015.6.25 | 张留元 姜 华、高 敏 | 2015.7.14 | 李 磊 周慧凯、田建国 | 2015.8.2 | 孙宏伟 姜 华、周慧凯 |
2015.6.26 | 徐友芝 田建国、李文刚 | 2015.7.15 | 李 赞 高 敏、李文刚 | 2015.8.3 | 霍彦同 高 敏、田建国 |
2015.6.27 | 张红秋 周慧凯、赵井仁 | 2015.7.16 | 于 伟 田建国、赵井仁 | 2015.8.4 | 吴传新 李文刚、姜 华 |
2015.6.28 | 李 栋 褚福建、赵井仁 | 2015.7.17 | 李国际 褚福建、李文刚 | 2015.8.5 | 隋志国 赵井仁、褚福建 |
2015.6.29 | 赵 崴 褚福建、姜 华 | 2015.7.18 | 王海新 周慧凯、高 敏 | 2015.8.6 | 张留元 姜 华、高 敏 |
2015.6.30 | 李 磊 周慧凯、田建国 | 2015.7.19 | 孙宏伟 姜 华、周慧凯 | 2015.8.7 | 徐友芝 田建国、李文刚 |
2015.7.1 | 李 赞 高敏、李文刚 | 2015.7.20 | 霍彦同 高 敏、田建国 | 2015.8.8 | 张红秋 周慧凯、赵井仁 |
2015.7.2 | 于 伟 田建国、赵井仁 | 2015.7.21 | 吴传新 李文刚、姜 华 | 2015.8.9 | 李 栋 褚福建、赵井仁 |
2015.7.3 | 李国际 褚福建、李文刚 | 2015.7.22 | 隋志国 赵井仁、褚福建 | 2015.8.10 | 赵 崴 褚福建、姜 华 |
2015.7.4 | 王海新 周慧凯、高 敏 | 2015.7.23 | 张留元 姜 华、高 敏 | 2015.8.11 | 李 磊 周慧凯、田建国 |
2015.7.5 | 孙宏伟 姜 华、周慧凯 | 2015.7.24 | 徐友芝 田建国、李文刚 | 2015.8.12 | 李 赞 高 敏、李文刚 |
2015.7.6 | 霍彦同 高 敏、田建国 | 2015.7.25 | 张红秋 周慧凯、赵井仁 | 2015.8.13 | 于 伟 田建国、赵井仁 |
2015.7.7 | 吴传新 李文刚、姜华 | 2015.7.26 | 李 栋 褚福建、赵井仁 | 2015.8.14 | 李国际 褚福建、李文刚 |
2015.7.8 | 隋志国 赵井仁、褚福建 | 2015.7.27 | 赵 崴 褚福建、姜 华 | 2015.8.15 | 王海新 周慧凯、高 敏 |
2015.7.9 | 张留元 姜 华、高 敏 | 2015.7.28 | 李 磊 周慧凯、田建国 | 2015.8.16 | 孙宏伟 姜 华、周慧凯 |
2015.7.10 | 徐友芝 田建国、李文刚 | 2015.7.29 | 李 赞 高 敏、李文刚 | 2015.8.17 | 霍彦同 高 敏、田建国 |
2015.7.11 | 张红秋 周慧凯、赵井仁 | 2015.7.30 | 于 伟 田建国、赵井仁 | 2015.8.18 | 吴传新 李文刚、姜 华 |
2015.7.12 | 李 栋 褚福建、赵井仁 | 2015.7.31 | 李国际 褚福建、李文刚 | 2015.8.19 | 隋志国 赵井仁、褚福建 |
2015.7.13 | 赵 崴 褚福建、姜 华 | 2015.8.1 | 王海新 周慧凯、高 敏 | 2015.8.20 | 张留元 姜 华、高 敏 |
2015.8.21 | 徐友芝 田建国、李文刚 | 2015.9.11 | 李国际 褚福建、李文刚 | 2015.10.2 | 徐友芝 田建国、李文刚 |
2015.8.22 | 张红秋 周慧凯、赵井仁 | 2015.9.12 | 王海新 周慧凯、高 敏 | 2015.10.3 | 张红秋 周慧凯、赵井仁 |
2015.8.23 | 李 栋 褚福建、赵井仁 | 2015.9.13 | 孙宏伟 姜 华、周慧凯 | 2015.10.4 | 李 栋 褚福建、赵井仁 |
2015.8.24 | 赵 崴 褚福建、姜 华 | 2015.9.14 | 霍彦同 高 敏、田建国 | 2015.10.5 | 赵 崴 褚福建、姜 华 |
2015.8.25 | 李磊、周慧凯、田建国 | 2015.9.15 | 吴传新 李文刚、姜 华 | 2015.10.6 | 李 磊 周慧凯、田建国 |
2015.8.26 | 李 赞 高 敏、李文刚 | 2015.9.16 | 隋志国 赵井仁、褚福建 | 2015.10.7 | 李 赞 高 敏、李文刚 |
2015.8.27 | 于 伟 田建国、赵井仁 | 2015.9.17 | 张留元 姜 华、高 敏 | 2015.10.8 | 于 伟 田建国、赵井仁 |
2015.8.28 | 李国际 褚福建、李文刚 | 2015.9.18 | 徐友芝 田建国、李文刚 | 2015.10.9 | 李国际 褚福建、李文刚 |
2015.8.29 | 王海新 周慧凯、高 敏 | 2015.9.19 | 张红秋 周慧凯、赵井仁 | 2015.10.10 | 王海新 周慧凯、高 敏 |
2015.8.30 | 孙宏伟 姜 华、周慧凯 | 2015.9.20 | 李 栋 褚福建、赵井仁 | 2015.10.11 | 孙宏伟 姜 华、周慧凯 |
2015.8.31 | 霍彦同 高 敏、田建国 | 2015.9.21 | 赵 崴 褚福建、姜 华 | 2015.10.12 | 霍彦同 高 敏、田建国 |
2015.9.1 | 吴传新 李文刚、姜 华 | 2015.9.22 | 李 磊 周慧凯、田建国 | 2015.10.13 | 吴传新 李文刚、姜 华 |
2015.9.2 | 隋志国 赵井仁、褚福建 | 2015.9.23 | 李 赞 高 敏、李文刚 | 2015.10.14 | 隋志国 赵井仁、褚福建 |
2015.9.3 | 张留元 姜 华、高 敏 | 2015.9.24 | 于 伟 田建国、赵井仁 | 2015.10.15 | 张留元 姜 华、高 敏 |
2015.9.4 | 徐友芝 田建国、李文刚 | 2015.9.25 | 李国际 褚福建、李文刚 | 2015.10.16 | 徐友芝 田建国、李文刚 |
2015.9.5 | 张红秋 周慧凯、赵井仁 | 2015.9.26 | 王海新 周慧凯、高 敏 | 2015.10.17 | 张红秋 周慧凯、赵井仁 |
2015.9.6 | 李 栋 褚福建、赵井仁 | 2015.9.27 | 孙宏伟 姜 华、周慧凯 | 2015.10.18 | 李 栋 褚福建、赵井仁 |
2015.9.7 | 赵 崴 褚福建、姜 华 | 2015.9.28 | 霍彦同 高 敏、田建国 | 2015.10.19 | 赵 崴 褚福建、姜 华 |
2015.9.8 | 李 磊 周慧凯、田建国 | 2015.9.29 | 吴传新 李文刚、姜 华 | 2015.10.20 | 李 磊 周慧凯、田建国 |
2015.9.9 | 李 赞 高敏、李文刚 | 2015.9.30 | 隋志国 赵井仁、褚福建 | ||
2015.9.10 | 于 伟 田建国、赵井仁 | 2015.10.1 | 张留元 姜 华、高 敏 |
注:1、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到岗雨量以屋檐滴水为准。
2、遇重大险情,所有值班人员随时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