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的意见,按照《中共金乡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加速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目标,全力推动“美丽金乡”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强化依靠法治来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思维意识,依法引导规范各种社会行为,努力形成党工委依法执政、管委会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行事、监督体系健全的法治格局,实现经济科学发展、社会秩序规范、园区生产生活安定的和谐局面。
二、主要内容
(一)党工委带头依法执政,保障宪法法律实施
1、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宪违法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究和纠正,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文件。党工委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健全企业、群众职工监督的制度体系,加强人民监督工作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公民宪法意识,增强维护宪法尊严和法律权威的自觉性。
2、改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全区领导干部自觉规范自身言行,依法依纪依章开展工作,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落实好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工作制度。落实好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的民主制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党工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加强党内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自觉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完善党工委决策程序,形成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机制,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核作为党工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规范党工委管委会联合发文。
(二)管委会率先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4.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全面推进管委会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制定管委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5.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非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规定不得出台。扩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健全重大决策草案听取意见制度。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发挥决策咨询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及学术性、专业性人民团体作用。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实现风险评估程序化、规范化。作出重大决策须经两委扩大会议或者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提请审议前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管委会向社会全面公开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依法行政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考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7、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合力。在政府内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建立定期轮岗工作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制度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8、形成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党工委、管委会绩效目标考核范围,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组织、宣传、文化等部门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责任。建立健全普法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普法教育制度、人员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全民法制教育。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工委学习内容。
9、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以“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为功能定位,突出“内部职能融合”和“横向服务联动”两个重点,彰显“专业性、公益性、便民性”。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法律帮办员联企”和“一企一法律顾问”活动,做好企业管理、矛盾化解和生产经营法律服务,规避法律风险。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网络。
10、健全完善依法维权机制。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通过法律程序理性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解决问题纷争。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畅通权益保障法律渠道,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推进依法治访,严格按照信访政策规定依法按程序规范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引导信访群众依法按程序理性解决个人事项,教育其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既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又对干扰破坏信访秩序、社会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依法严厉打击。
11、完善整合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作用,将调解工作、综治工作、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落实社会矛盾预警、预警信息报送、矛盾调处指挥行政负责制,在园区派出所设立矛盾预警调处工作中心,开展常态化、动态化、规范化排查调处工作,由派出所负责督导化解各类矛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法治建设年”活动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和情况调度,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积极进取、创新务实的精神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事能力。以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专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广泛吸收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干部、教师、大学生村官等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依法依规执法办事的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将把“法治建设年”活动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各局室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各局室要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活动配档表,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法治建设年”活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法治建设年”活动领导机构对活动开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点评、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评。
金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