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镇)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开发区(鱼山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特制定开发区(鱼山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提供有关党务公开方面的内容; 2、参与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3、负责收集有关区(镇)党工委对党务公开的信息、意见、建议,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法; 4、对全区(镇)各单位各部门党务公开内容的保密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6、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完成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纪工委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党务公开工作中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公开事项; 2、参与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3、负责收集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 5、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完成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有关党务公开工作。 (三)组织办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党务公开工作中有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2、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3、负责收集基层党组织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4、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完成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有关党务公开工作。 (四)宣传办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党务公开工作中有关思想建设方面的公开事项; 2、参与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3、加强协调,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党务公开工作; 4、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 5、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完成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有关党务公开工作。 (五)维稳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党务公开工作中有关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方面的公开事项; 2、参与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3、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完成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有关党务公开工作。 开发区(鱼山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推进党务公开的领导 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2、研究制定党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措施等; 3、指导、检查、考核各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4、研究部署年度党务公开工作或阶段性重大党务公开事项; 5、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经验和成果,并及时向本级党委或上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6、审查批准各单位申报的有关党务公开的重要工作事项; 7、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两次,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开发区(鱼山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1、党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 2、联席会议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3、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成员单位认为工作需要,可以提议召开联席会议。 4、党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的议题,由领导小组成员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 5、党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各期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范围等事项; (2)研究解决党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收集处理党务公开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4)研究各单位上报的有关重要党务公开事项; (5)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党务公开工作建议; (6)向上级党委或部门汇报党务公开工作情况; 6、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7、联席会议成员应随时了解掌握党务公开情况,并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以便领导小组及时汇总、研究,提出工作意见。
开发区(鱼山镇) 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度 为保障我区(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特制定开发区(鱼山镇)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度: 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例行公开按下列程序办理: 1、制定方案。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的总体方案,明确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等。首次公开时,其总体方案还应报上一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开的总体方案应以党委名义正式发布。总体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修订或调整,应及时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备案。 2、确定内容。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按照各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总体方案逐项落实,公开的具体内容由各职能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 3、发布信息。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公开内容和要求,协调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公开。 4、更新维护。公开的内容要定期或即时更新,公开栏、互联网网站等公开的载体要安排专人维护,明确责任,确保党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 5、收集反馈。设立意见箱、受理电话等,及时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有专人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领导小组;办理情况和结果,应视情公开。 6、整理归档。收集已经公开过的党务公开相关资料,建立党务公开档案。 登记备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党务公开登记制度,设立《党务公开工作登记本》,对每一期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登记。 2、党务公开登记工作由各单位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落实具体责任人。 3、党务公开登记要按照《党务公开工作登记簿》的格式逐项登记,具体内容包括:公开期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承办部门、审批意见等。 4、《党务公开工作登记本》必须与公开的内容相一致,并集中保存,长期备查。 5、《党务公开工作登记本》是考核督查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填写,确保所填内容及时、完整、清晰、准确。 督促检查制度 1、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设立《党务公开工作督查登记本》,并对督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2、党务公开督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同时可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参与。 3、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开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2)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3)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4)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5)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6)公开的台帐是否齐全完备;(7)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4、建立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要注重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5、党务公开监督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监督,对重要事项和动态情况要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要定期组织督查。 6、党务公开的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信息反馈制度 1、区(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镇)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及其它重点工作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2、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设立《党务公开工作信息反馈登记本》,详细记录各界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并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依据。 3、《党务公开工作信息反馈登记本》记录的内容包括:反馈信息的来源、时间、内容、受理人和处理结果等。 4、各单位党组织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解决,处理结果应通过适当方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和建议,由相关责任人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5、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办理,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6、党务公开设立监督电话,受理各界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开发区(鱼山镇)党务公开监督电话为:8733836 |